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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 公布第二轮首批督察典型案例

出处:政经 作者:陶凤 彭慧 网编:尹文武 2019-08-12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彭慧)第二轮首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8个督察组对6省(市)以及两家央企的督察接近尾声,截至8月11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已公开曝光4起典型案件。

8月11日曝光的两起典型案件显示,7月15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青海省第二天就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青海欣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沥青项目污染严重。督察组当即前往现场突击检查,发现该项目违法投产,污染严重。

另一起案件来自上海的一家央企。据介绍,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集团”)长兴基地因环境污染问题被群众举报。

2019年7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上海伊始,又频繁收到关于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

督察组立即组织现场调查,发现振华集团作为中央企业,环保意识十分淡薄,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社会责任长期落实不到位;当地以罚代管,企业肆意排污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此前发布的两起案件显示,今年7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海南督察以来,不断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海南澄迈县沿海区域围海造地、毁坏红树林问题。

根据群众举报和前期掌握的问题线索,督察组对澄迈县开展了下沉督察。督察发现,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盈滨内海不仅没有按照第一轮督察要求进行整改;而且顶风而上,肆意围填海、破坏红树林,性质十分恶劣。

8月9日,督察组还同时曝光了甘肃酒泉4家化工企业利用渗坑违法排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

第二轮第一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9年7月10日-15日陆续进驻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

截至8月5日20:00,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8615件,受理有效举报15105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方和中央企业转办13267件,已办结4069件、阶段办结2168件。其中,立案处罚1165家,罚款6508.6万元;立案侦查39件,拘留41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042人,问责130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被督察地方和中央企业边督边改具体情况看,海南、福建、青海等地群众举报不实率较高,两家央企下属企业具体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整改力度不够,需要引起重视。

此前,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考虑到中央企业所属企业“点多面广”的特点,还专门安排现场组开展机动式督察。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蓝虹表示,央企及其下属企业涉污事件频发,一方面是因为涉及经济利益,环保条例的执行本非易事,在这种情况下,突击检查或偶尔整顿皆不是长治之策;其次,在经济利益刺激下,地方政府部门现阶段审查不严不实是意料之中,毕竟这些工业央企属于纳税大户。由此,建立长效跟踪、回访式督察行动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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