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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香港子公司风控缺失 广发证券被限制增加场外衍生品业务规模和新业务种类6个月

出处:基金频道 作者: 孟凡霞 刘宇阳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8-05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刘宇阳)8月5日晚间,广发证券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8月5日,广发证券收到证监会《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内容显示,经查,广发证券存在四项问题。一是对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控股香港或者香港子公司)风险管控缺失,包括对香港子公司新业务风险管控不足,风控系统未实现对香港子公司风险数据的全覆盖,对香港子公司风控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

二是对广发控股香港合规管理存在缺陷,对香港子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缺乏监督。三是对广发控股香港内部管控不足,包括财务、组织架构管控不力等。四是作为数据报送的责任主体,未做好广发控股香港月度数据统计工作,向证监会报送的数据不准确。

对于上述问题,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采取限制增加场外衍生品业务规模6个月、限制增加新业务种类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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