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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声誉风险管理能力有望影响分类评价 两大指标成为加减分项

出处:基金频道 作者:孟凡霞 刘宇阳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8-01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刘宇阳)证券公司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能力也将成为影响其分类评价的重要因素。8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券商内部人士处了解到,日前,监管向部分券商下发了《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能力专项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对声誉风险管理能力存在缺陷的证券公司,对应具体评价标准予以扣分处理。有券商内部人士表示,《方案》目前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公司方面已经向监管进行了反馈。

据了解,《方案》中指出,近年来,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证券公司面对负面舆情处置不当导致的声誉风险事件频发,反映出行业在声誉风险管理和应急机制等方面存在短板。因此,有必要对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价并纳入分类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分类评价的引导作用,督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加强声誉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在指标设计上,《方案》从实发舆情和处置效果两个维度入手,设置了传播影响力、舆情健康度、危机级别、舆情处置效果共四个一级指标。同时,在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方面,在与监管官方新闻口径保持一致的前提下,鼓励证券公司通过发布文章、接受采访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活动。

此外,就评价方式和评价程序而言,拟采取加分与扣分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委托证券业协会负责专项评价工作,并由证券业协会向行业公布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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