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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处建筑物拟列为北京首批历史建筑

网编:肖玮 2019-06-22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嘉会 宗泳杉)6月21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429处建筑物被列为北京市第一批历史建筑。此次公布的第一批历史建筑以具有一定时代特征和保护价值、承载了真实和相对完整历史信息的建筑为主。主要集中在西城、海淀、东城三区,集中体现了北京作为国家首都丰富的历史遗存和建筑物类型。

其中核心区273栋,体现了北京作为千年古都特别是明清及近现代以来丰富的历史内涵,是体现古都风貌及共和国发展历史的建筑代表;海淀区146栋,主要集中在清华、北大校园内,集中承载了近现代以来一大批知识分子求学报国的历史信息。在这些历史建筑中,既有南锣鼓巷这样著名的景点,也有大量北京胡同中的院落,同时还有众多知名科学家的旧居。

从建筑功能上看,北京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主要包括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文化教育建筑、医疗建筑、商贸建筑、工业建筑等,涉及传统四合院、近现代公共建筑、近现代住宅等不同的建筑类型,体现了北京多元的历史文化遗存。

目前,北京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正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网站公示。据介绍,北京市作为全国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10个试点城市之一,更多的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未来并将结合实际开展对已公布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试点工作。

据介绍,历史建筑(含历史建筑群)是指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历史建筑或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或具一定的纪念或教育意义,或于城市发展与建设史上具有一定代表性,或于某一行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或反映了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或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建筑设计风格,或是一定时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标志性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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