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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下发 有利科创板价值发现

出处:基金频道 作者:刘宇阳 网编:孟凡霞 2019-06-21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刘宇阳)6月21日,证监会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称,为配合科创板的顺利推出,完善资本市场融券机制,制定了《指引》,其中共有十八条,主要规范了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基本原则、主体责任、投资指标、业务性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内容。

据悉,基金参与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具体来看,《指引(试行)》包括多方面内容。首先是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基本原则以及业务参与各方的主体责任。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参与出借业务,应当遵守审慎经营原则,配备技术系统和专业人员,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业务流程,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而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强对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监督和复核,切实维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证券金融公司也应加强对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风险监测,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监测报告。

其次,《指引(试行)》规定具体的产品类型及投资比例,强化流动性风险管控,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信用风险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如处于封闭期的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明确约定股票投资比例60%以上的偏股混合型基金;开放式股票指数基金及相关联接基金;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战略配售基金,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产品均可参与出借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4月,中证协曾发布《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彼时,对于参与出借业务的基金范围仅有封闭式股票基金、开放式指数基金(含增强型)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也就是说,对比之前,此次主要新增偏股混合型基金进入基金参与出借业务范围。北京一位第三方机构人士坦言,当前偏股混合型基金在公募基金市场整体规模中占据一定比例,这一类型产品的增加也将使得市场中的券源得以丰富。

就比例方面,处于封闭期的基金出借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0%。且一般情况下,出借到期日不得超过封闭期到期日。而对于开放式股票指数基金及相关联接基金参与出借业务,也有出借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不同类型指数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单只证券不得超过基金持有该证券总量的30%或50%;最近6个月内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不得低于2亿元;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0天等要求。

《指引(试行)》还明确了出借业务相关估值核算、信息披露、法律文件等方面的要求。包括基金参与出借业务,可以采取约定申报方式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出借业务信用风险管理,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加强压力测试管理等。

此外,在存续基金和新基金参与出借业务方面,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可以从事出借业务的,可根据相关规定从事出借业务。基金合同未约定的,除证监会认可的战略配售基金外,需依法履行修改基金合同的程序后,方可从事出借业务。而对于《指引(试行)》施行后申请募集的基金,拟参与出借业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列明出借业务相关安排,在产品注册申请材料中提交出借业务方案等相关内容。

对于《指引(试行)》的发布,有业内人士认为,将有助于提升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沪上一家公募内部人士表示,科创板股票发行在即,根据规定,股票上市首日就可以做融资融券,但由于网下打新占比较高,市场上的券源则相对有限。而允许参与打新的公募基金可以做转融通出借业务,从市场角度看,是有利于提高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同时,也间接促进了价格发现的功能。

长量基金资深研究员王骅则表示,《指引(试行)》推出后,无论是产品设计还是产品投资的玩法都将会丰富很多。指数型基金、封闭式基金将获得重要发展机会,场内货币基金需求量也将大幅提升,公募基金中采取绝对收益策略的产品策略也将更丰富。从长期来看,股票型基金交易模式将改变,价值投资长期持有的策略还将获得股票借出的超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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