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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换马甲” 评估费推荐费藏陷阱

出处:金融市场 作者:孟凡霞 宋亦桐 网编:段跃 2019-06-18

由于缺乏监管,助贷平台良莠不齐,更有甚者打着“助贷”的幌子招摇撞骗。6月17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来自上海杨浦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阿联金”、“闪联银”两款助贷平台App从第三方支付平台汇聚支付转入该数字科技公司账户的资金总额高达人民币1600余万元,啃取千万“评估费”、“推荐费”。分析人士提醒,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借款App关于低息、不上征信等宣传,否则既容易被骗取资金,也极有可能遇到“超利贷”平台。

啃用户千万“评估费”“推荐费”

今年初,手头有点紧的小林经广告推荐下载了一款名为“闪联银”的助贷App。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成功,直接进入平台后,小林按照相关操作提示,上传了本人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并填写了一系列个人信息和个人银行卡信息后,按下了“提交”键。随后就进入了“智能评估服务”,小林点击了“去借款”后,手机短信立刻通知之前填写的那张银行卡内被扣了68元,手机屏幕上也很快给出了一个“信用评估分”。然后又进入“智能推荐”,小林选择了一个额度后,再点“去借款”,就又被扣了 128 元。

小林再次查看App,在“我”这个选项里找到了订单列表,发现自己选择的订单显示“待系统审核”,但承诺如放款失败可申请退款。大概过了半个多月,小林仍然没有收到任何放款信息。由于被扣金额不多,小林并没有太在意,就把该App删除了,随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和小林一样,急着用钱的小孙也经历了如出一撤的“被扣钱”遭遇,只是他的审核显示失败后,App推荐了他一堆网贷App,却始终退款无门。打了多通客服电话,总是被对方一堆套话应付过去,忍无可忍的小孙选择了报警。

从上海杨浦检察院披露的信息来看,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伙同熊某某等人,成立上海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先后开发了 “阿联金”、“闪联银”两款助贷平台App应用,在并无第三方征信公司数据对接,亦无第三方贷款平台放款对接的情况下,通过虚构的随机产生的征信评估分收取每名客户征信评估费68元,并后续收取每名客户98-288元不等的贷款推荐费,再以向客户显示虚假的银行审批流程为拖延,向全国范围内的大量客户实施诈骗,经初步统计,两款App从第三方支付平台汇聚支付转入该数字科技公司账户的资金总额高达人民币1600余万元。

披“助贷”马甲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在苹果以及安卓应用商店,已经搜索不到“阿联金”、“闪联银”两家平台App的具体信息。通过调查进一步发现,两款平台App的运行主体为上海金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赵加龙,持股比例99%;另一股东为熊芳勇,持股比例1%。

据了解,助贷平台本身并不直接发放贷款,而是为借款人撮合匹配资金方,以实现资金的融通。而赵某某公司开发的App根本不具备助贷资质,他们与相关第三方大数据公司、征信部门、银行机构根本没有任何对接,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合作,他们给出的征信评估分是系统随机给出的,两笔费用交完后的审核也是子虚乌有。

从上述案件来看,此类助贷的资金方到底是哪些机构?麻袋研究院行业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称,主要是自有资金放款,这类机构主体需持牌经营,例如银行、网络小贷等;此外是非自有资金放款,此类情形在合规认定上较前者更弱。对接到个人出借主体的,此类平台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即通常所说的P2P;而对接到机构资金主体的,就是通常所说的助贷机构。

上海杨浦检察院披露的信息中提到,赵某某搭建这样的平台的目的只是为了打着“助贷”的旗号,骗取两笔费用——征信评估费和贷款推荐费。而应对海量的投诉电话,他们的客服也有相应的“话术”应对,只有面对那些比较强硬的、扬言要报警的维权者,客服才不得不退款。

检察官提醒,用户应谨防你求助的平台在借代这件事儿上根本没法为你“助力”,却是只披着“助贷”皮的诈骗平台,来啃你支付的“评估费”、“推荐费”。所以,借贷请选择正规渠道。

针对借款人的建议,苏筱芮也指出,急需用钱首选持牌金融机构,流程正规且利率最优;其次选择知名非持牌机构,例如某些大型P2P,以及拥有明确合作方的大型助贷机构等,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借款App关于低息、不上征信等宣传,否则既容易被骗取资金,也极有可能遇到“超利贷”平台。

运营混乱易逃脱监管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大潮中,近一两年主攻资产端的助贷机构开始在国内兴起,各种借贷App不断出现在公众手机上,很多借款人还安装上了助贷App来“助力”,但由于行业良莠不齐,也导致风险事件频发。

上海杨浦检察院提醒,“助贷”因其“非贷性”,即金融属性减弱,而容易逃脱监管,运营混乱。借贷人切莫因借钱心切,而胡乱求助于“助贷”平台。对助贷机构主要存在的风险,零壹财经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分析认为,助贷机构主要有两大风险:一个是风控能力不足导致的经营风险,这种风险会传导到合作的金融机构;二是对借款人利率过高、欺诈宣传、信息安全、暴力催收等,比如部分现金贷平台。

而助贷业务已多次被监管机构提及,4月2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北京互金协会”)官方微信发布《关于助贷机构加强业务规范和风险防控的提示》称,助贷机构若无担保资质,与持牌金融机构或者类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时,不应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不应向借款人收取息费或者变相以服务费形式收取息费。北京互金协会表示,目前,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助贷机构合作,推出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无发放资质的贷款类业务。这些业务存在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情况,金融风险较大,带来相当大的社会隐患。

苏筱芮进一步强调,从监管动向来看,今年1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与银联发布了《关于严禁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函》要求成员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非法交易提供服务。这充分说明监管思路开始顺应新形势,从大前方的“正向打击”,逐渐转变为“釜底抽薪”。从支付环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不但可以运用在非法现金贷,还能够运用在非法校园贷、非法互联网赌博等多种业态,也正成为2019年的工作重点。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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