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产经中心 > 能源频道

浙能集团16.3亿元收购锦江环境近三成股份

作者:李振兴 网编:钱瑜 2019-06-12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振兴)6月12日,中国锦江环境控股(以下简称“锦江环境”)发布公告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以约16.3亿元人民币收购锦江环境29.79%股份,收购完成后,浙能集团将成为锦江环境的最大股东。

据了解,浙能集团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电力热力生产、石油煤炭天然气开发贸易流通、能源服务和能源金融等业务。截至2018年7月,浙能集团总资产2005亿元,控股浙能电力和宁波海运两家A股上市公司,管理企业200余家,年发电量1300亿千瓦时,占浙江全省统调电量50%以上,年供应煤炭6000多万吨,占浙江省煤炭消费总量将近一半,年供气量87亿立方米,占浙江省天然气消费总量的83%。

业内人士认为,入股锦江环境以后,浙能集团从此增加了一个新的具有循环经济特征和资源价值的环保产业,完善了作为一个能源企业的产业结构。

锦江环境是一个垃圾发电运营商,于2016年8月3日正式在新加坡主板挂牌上市。目前,锦江环境在中国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拥有20个已投入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能力累计29240吨/日,装机容量达574MW,位居行业第二。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