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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控股股东大会延期遭质疑

出处:上市公司 作者: 孟凡霞 马换换 网编:段跃 2019-06-12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就神州控股(00861.HK)因一位股东意见而延迟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一事,广电运通(002152)作为神州控股的第二大股东公开提出了质疑。6月11日晚间,广电运通发布公告称,要求神州控股董事会澄清和解释延期举行股东周年大会的目的,公司已正式委托香港律师向神州控股董事会以邮寄的方式发出质疑函。

公告显示,在今年6月6日神州控股发布了一则《于2019年6月6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之续会》的公告,声称于该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周年大会主席提呈一项决议案,动议股东考虑及酌情通过将股东周年大会延后至董事会另行决定并通知股东的其他日期。续会理由是“由于神州控股其中一位主要股东向公司反映其需要更多时间考虑股东周年大会中提呈的决议案”。

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电运通持有神州控股普通股股票2.66亿股,占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16.71亿股的15.91%,为神州控股第二大股东。近日,广电运通使用自有资金继续购买了神州控股的普通股股票,截至2019年6月5日收盘共持有神州控股普通股股票2.69亿股,占神州控股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16.1%。

而对于神州控股延迟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一事,作为第二大股东的广电运通提出了诸多质疑。其中,广电运通表示,公司有理由怀疑股东周年大会主席是出于其他理由或目的行使了其推迟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权力,而这将妨碍神州控股多数股东行使其正当投票权;此外,广电运通认为续会公告的披露内容存在不完整性或误导性的问题,譬如,“主要股东是需要时间考虑所有决议案还是其中部分决议案以及需要多少时间考虑相关决议案”、“神州控股所有董事是否一致支持股东周年大会主席行使其延期举行股东周年大会的权力”等。

另外,广电运通还质疑神州控股董事会因上述目的而延期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违反了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2.03(4)条规定的原则,“即所有上市公司股东都应受到公平的对待”。广电运通认为所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平等的,神州控股董事会因为一位股东的意见而临时动议延迟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行为直接损害了其他已经完成对周年股东大会议案申报了投票意愿的股东的权益。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香港联交所为协助上市公司披露和召开股东大会而发布的《有关股东大会的指引》第6.6条的规定,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取消或延期召开股东大会。“所以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神州控股股东大会延期的原因是否属于正当理由,这还需要进一步考证。”宋一欣如是说。

据了解,广电运通的主营业务覆盖金融科技、交通出行、公共安全以及文娱旅游、零售便民等领域;神州控股则于2000年成立,2001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行情显示,近期神州控股在二级市场迎来一波上涨态势,其中近10个交易日公司区间累计涨幅达26.8%,截至6月11日,公司最新收盘价为4.4港元/股。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广电运通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未有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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