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金融产品可作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出处:金融市场 作者: 陶凤 常蕾 网编:段跃 2019-06-12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常蕾)人社部6月11日透露,人社部和财政部牵头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政策文件,目前进展顺利。据介绍,拟考虑采取账户制,并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都可以成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产品,通过市场长期投资运营,实现个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构成的三大支柱分别为:第一是基本养老金制度;第二是企业补充养老金制度,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是个人储蓄养老金制度,包括商业养老保险以及正在试点的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留存资产规模为50202亿元,占养老保险体系资产总规模的比重约80%;企业年金累计结存12880亿元,占养老保险体系资产总规模的比重约20%;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由于发展较为缓慢,目前规模极小。

由此可见,养老金承压,也体现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企业和个人两大支柱 “发育不全”的窘境。

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巡视员张浩此前表示,下一步要加大力度推进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发展。“2018年缴纳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有2388万人,年末该基金累计结存14770亿元。未来随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启动,应该进一步加大第二支柱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张浩说。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