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财经新闻中心 > 基金机构频道

兴业证券与中珠集团股票质押仲裁结果出炉 后者需偿还超3.98亿元

出处:基金频道 作者: 孟凡霞 实习生 任利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6-04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实习生 任利)6月4日晚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发布公告表示,上海仲裁委员会就其与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股票质押回购纠纷案已作出裁决,裁决结果为,中珠集团应偿还公司本金3.98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且公司有权以中珠集团质押的 “中珠医疗”及其孳息优先受偿。

公告显示,2016年10至11月,中珠集团在兴业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以其持有 “中珠医疗”作为质物,融入资金3.98亿元。由于质押股票价格下跌,前述交易的履约保障比例低于约定的警戒履约保障比例,且中珠集团未能及时采取措施使前述交易的履约保障比例回升至警戒履约保障比例以上,构成违约。

兴业证券表示,鉴于本次仲裁尚未执行完毕,暂难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兴业证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