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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存数十项违规 燕赵财险、都邦财险领“罚单”

作者:孟凡霞,李皓洁 网编:孟凡霞 2019-05-17

“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随着2018年保险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的公布,问题突出的企业接到监管处置决定。5月17日,银保监会向燕赵财险、都邦财险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银保监会于2018年对上述两家公司进行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发现,两家公司存在数十项违法违规事实。其中,燕赵财险存在8类共计36项问题,都邦财险存在6类共计25项问题。

“三会一层”及审计类问题突出

具体来看,燕赵财险涉及8项违规,分别是股东股权方面、公司章程及“三会一层”运作方面、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内部审计方面、考核激励方面、发展规划方面、合规与内控管理方面、信息披露方面;都邦财险除了前5项违规与燕赵财险相似外,还包括“公司《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仅公司章程及“三会一层”运作方面一类问题,两家公司分别存在17项、9项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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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燕赵财险相关违规包括,部分履行董事职责的人员未取得监管部门核准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数不符合监管规定;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未按照监管规定完成董事会换届;部分履行高管职责的人员未取得监管部门核准的高管任职资格;部分关键岗位空缺一年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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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邦财险存在未按照《保险公司章程指引》要求完成章程修订;公司章程记载的股东股权情况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公司章程未标明历次股份转让情况;公司章程未明确董事会构成及人数等。

除公司章程及“三会一层”运作方面外,都邦财险内部审计类问题也较为突出,包含7个问题,分别是未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任中审计;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数量不足;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未建立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审计责任人空缺;任免分公司及以上机构、部门主要负责人之前,未听取审计责任人意见;部分省分公司审计报告未按监管要求报送当地银保监局。

此外,燕赵财险在合规与内控管理方面存在应急管理机制不完善、未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两类问题。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股东大会决议未按规定时间在官方网站上披露、公司官方网站基本情况披露中部分页面不能正常显示、公司官方网站存在信息滞后、信息缺失等问题、

关联交易类信息披露不符合监管要求4类问题。

都邦财险启动问责机制

公司治理是锚,如果锚出现问题,公司发展就会偏离航向。

对于公司治理问题多多的两家险企,银保监会采取了监管措施,其中对都邦财险启动问责机制。

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燕赵财险涉及三项监管措施,分别包括对公司治理评估发现的问题立即实施整改,要成立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燕赵财险应当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及公司治理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于5月31日前书面报至银保监会;全面查找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加强内部问责。

而都邦财险除了上述三项类似的监管措施,银保监会还要求,针对此次评估发现的问题,都邦财险应当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责任追究情况向银保监会报告。

对于监管指出的上述问题及监管措施,北京商报记者致电上述两家险企,都邦财险回应北京商报记者称,此监管函为去年年底公司治理评估结果,在评估分数通报后,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在收到监管函后,将严格按照四项监管措施,进一步制定落并实整改方案。

对于此次收到银保监会监管措施决定书,燕赵财险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首先会梳理公司的战略目标,定准定位,同时监管也为公司指明了方向,公司将按照银保监会的具体指示去进一步改进公司发展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从而加快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对于两家险企公司治理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表示,一些保险认为确保“三会一层”运行合规是非常烦琐的工作,会影响效率,但事实上,“三会一层”的合规和高效运行是公司治理水准的重要体现。对于“三会一层”存在较多不规范的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其部门和分支机构是难以保证能够规范和高效运作的。

同时,王向楠也补充道,公司内部审计及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公司发现问题、低成本解决问题和预防问题的重要工具,如同人的体检。内部审计和监管检查虽然代表的利益主体有差异,但在问题的界定、所采用工具上、改善措施上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监管机构督促和支持保险公司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也是应当的。

采取监管措施实则早有预告

银保监会对此次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下发早有预告。1月23日,银保监会发布新年后的2号文件即《2018年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该《通报》公布2018年50家中资保险法人机构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工作结果,同时明确了下一步的监管措施,其中都邦财险、燕赵财险最终评分位列倒数。

据了解,50家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包括保险集团公司1家,为中华联合集团;财产险及再保险公司28家;人身险公司2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家,为百年资管。

而该项评估主要发现7大问题,分别为股东股权行为不合规;“三会一层”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严格;内部审计不达标;薪酬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充分;自我评价不客观。

据银保监会公布的结果显示,都邦财险、燕赵财险在最终得分排名位列倒数第一以及倒数第四,并且从评分上看,两家公司都有“自我评价不客观”之嫌,一家“太低调”一家“太高调”。

其中,都邦财险监管得分66.25分,并且只此一家自评分为0分,因此曾被银保监会在《通报》中重点“点名”,称都邦财险因未按要求报送公司治理报告及自评表,自评分为零分。最终,都邦财险综合得分为39.75分,排名垫底。

而燕赵财险监管得分60分,自评分为96分,最终综合得分为69.4分。银保监会指出,自评分与监管评分相差比例在25%以上的有13家,经计算,燕赵财险的自评分与监管评分相差比例为60%,显然对自身评价过高。

此外,在监管措施方面,《通报》指出,针对该评估结果的下一步将采取三项工作措施,包括分类采取监管措施;“一对一”反馈评估结果;加强评估结果应用。

其中,就分类采取监管措施方面,银保监会督促参评机构抓紧对评估发现的公司治理问题进行整改。对重点关注类和不合格类机构,视情况采取监管谈话、印发监管意见、责令撤换公司董事会秘书、一年内停止批准分支机构设立等监管措施。

据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得分显示,长安责任保险、燕赵财险、弘康人寿、前海人寿、都邦财险5家险企综合得分垫底,分别为70.25分、69.4分、69.15分、68分、39.75分。都邦财险、燕赵财险已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下一次会“花”落谁家?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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