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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北京市新一轮积分落户5月22日启动申报,落户规模为6000人

作者:王寅浩 网编:陶凤 2019-05-16

积分落户作为北京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为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开辟了一条公开、公平、透明的落户渠道。5月16日,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消息,2019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于5月22日正式启动,申报期60天。申请人可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查看年度工作通知和申报手册了解详情。

申报流程

2019年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共分为申报、审核汇总、审核结果告知、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及落户办理5个阶段,其中需要全体申请人直接参与的是申报阶段和审核结果告知阶段。各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5月22日至7月20日):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注册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单位关联。申请人在线填报积分指标,查看审核结果,对有异议的审核结果提起复查并查看复查结果。7月20日后,系统在线申报功能关闭,已填报的积分指标无法修改。

审核汇总(7月21日至8月19日):各部门对申请人填报的各项指标结果进行汇总处理。

审核结果告知(8月20日至8月26日):申请人查看所填报各项指标的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该阶段提出申诉。该阶段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请人针对本人积分指标的异议诉求。

复核及积分排名(8月27日至10月14日):各部门对申请人在审核结果告知阶段提出的异议诉求进行深入复查,确定最终审核结果并进行积分排名。

公示及落户办理(10月15日起):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可办理落户手续。

新的变化

北京市新一轮积分落户申报,也将与时俱进,有着新的变化。

“串联”变“并联”,实现指标审核结果在线反馈。2018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复查各阶段首尾相接,时间上互不交叉,有申请人反映填报错误且错过修改时间,希望能有机会更正。今年,除涉税违法行为外,各项积分指标申报、审核及复查工作都集中在申报阶段内完成,实现审核及复查结果及时在线反馈。申请人将在正式提交积分申请前,充分掌握各项指标的审核及复查结果,期间可进行修改。

指标输入做“减法”,4项实现“零填报”。2018年,平均每名申请人填报积分指标需要输入约200字。今年,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申报界面,简化填报步骤,输入字数压缩至130字左右,减少了35%。其中,科技类创新创业指标只需先在系统中勾选相应类型,再到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即可,不再要求两个系统重复填报。职住区域指标无需个人判断填写,将由系统直接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计算展示。目前,北京市积分落户9项积分指标中,已有合法稳定就业、职住区域、年龄、守法记录4项实现“零填报”,申请人只需在系统中查看确认。

提交环节更加人性化,为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减负。申请人完成全部信息填报后,应提交审核。申报阶段结束前已完成填报,但相关部门尚未返回审核或复查结果的,系统还将为相关申请人自动提交计分。在公示及落户办理阶段,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看本人总分和排名,做到心中有数。此外,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今年积分指标填报完成后可由申请人自行提交或撤回修改。单位需注册关联申请人,确保其为本单位职工,并积极履行诚信监督职责。

取消现场审核,实现全网通办。2018年,北京市积分落户设有现场审核环节,以配偶名下自有住所积分需要审核夫妻关系、以投资企业纳税积分需要审核出资比例的申请人,需要到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现场提交材料。今年的申报阶段取消现场审核环节,采取承诺审核、后续查验方式,需要审核上述指标的申请人可直接上传凭证照片、填写企业信息,各部门将进行在线审核,及时反馈结果。对于申请人承诺提交的凭证照片和企业信息,将视工作需要或在审核落户时查验原件。

公平公正

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特别强调诚信原则,明确规定对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和申请人的失职失信行为严查追责、从严惩戒,并对不良信息予以记录:申请人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予以注销。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无刑事犯罪记录”这一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申报审核全程,在落户手续办理前,发现申请人曾因犯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终止办理程序,已取得的积分落户资格予以取消。市人力社保局还特别提醒广大申请人,北京市积分落户是公益性服务,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以积分落户名义收取费用的,均属违法行为,请申请人切记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将继续坚持“便民、公正、诚信”原则,严格执行统一的申报条件、指标认定标准和审核管理程序,规范各环节操作,认真落实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确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据了解,今年北京市首次试行全网通办、指标审核结果及时在线反馈,本着对申请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相关部门将认真做好在线审核及复查工作。特别是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将对申请人提出的异议诉求进行更加深入的核查比对,并做好历史档案、纸质材料等的延伸核查。为方便申请人理解今年的工作安排和优化举措,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已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的通知》、新版积分落户申报手册、宣传折页和宣传动画微视频,申请人可对照查看。

市人力社保局还特别提示广大申请人,为准确规范填报,节省反复修改时间,可在申报前先登录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实自有住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留学网”核对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核实无误后再行填报。

答疑解惑

针对群众所关切的问题,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也给出相关回应。

1、2018年积分落户办理工作进展如何?

答: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是北京市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逐步推进解决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开辟的一条公开、公平的落户渠道。2018年10月,按照同分同落原则,北京市对6019名申请人进行了公示。截至目前,已有5625人办理完成落户手续,随迁子女4405人,实际落户10030人,其余符合条件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正在陆续办理过程中。

2、2019年北京市积分落户规模是否会有变化?

答: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所做的积极探索。统筹考虑城市人口调控目标,综合承载能力和政策关联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积分落户政策试行期间,北京市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每年落户规模稳定在这一水平。

3、与2018年相比,2019年积分落户工作对资格条件、积分指标等是否进行了调整?

答:积分落户是一项长期性、常规性的政务服务工作。在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2019年积分落户的资格条件和各项积分指标均保持不变,个别指标操作方式微调。具体来说,即符合四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方可申请。

在指标操作方式上,重点顺应国家新个人所得税法调整,对个税指标的具体操作认定方式进行了适当补充完善,将原“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三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月按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平均每年缴纳额在10万元及以上。补缴税款无效”的操作方式调整为“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三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年按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所得或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平均每年缴纳额在10万元及以上。补缴税款无效”。

也就是说,今年申报积分落户的申请人,2016、2017、2018三年中每年有个税正常缴纳记录(不含补缴)即视为连续纳税,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也可获得纳税指标积分,让纳税人在申报积分落户的同时,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因申请人个人所得税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2018年尚未完全体现,故个税指标“平均每年缴纳额在10万元及以上”加分标准不作调整。

4、去年已参加积分落户但未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和今年首次参加申报的申请人,分别应如何进行填报?

答:为落实北京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要求,方便广大申请人办理全市各项行政服务,实现“一次注册,全市通办”,积分落户申报系统已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2018年已参加积分落户申报但未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今年符合资格条件的,为进一步保障所填报的积分指标信息安全,需先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注册并进行实人认证(L3级),通过人脸识别等手段,确保信息确由本人填报。由于今年积分落户申报流程进行了大幅优化调整,为实现指标信息在线填报、及时审核,去年已参加积分落户申报但未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需要重新填写除合法稳定就业、职住区域、年龄、守法记录4项之外的其他指标。今年首次参加申报的申请人,符合资格条件的,也要先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注册并进行实人认证(L3级)。注册完成后,访问“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rsj.beijing.gov.cn/jflh/),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积分落户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关联用人单位,填报各项积分指标。

5、积分落户申报过程中有问题如何咨询?

答:如需要获取积分落户政策公告、办事指南、通知提示等服务信息,请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http://rsj.beijing.gov.cn/jflh/)查询。目前,专栏已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的通知》、新版积分落户申报手册、宣传折页和宣传动画微视频,可对照查看。申请人也可拨打市人力社保局12333服务热线、各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和各委办局咨询电话,电话号码详见专栏“服务窗口”展示内容。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王寅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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