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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险企须建立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管控制度

出处:金融市场 作者: 孟凡霞 李皓洁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4-25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皓洁)4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坚决杜绝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采取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面自查、及时处置、强化教育、加强监管六项措施,坚决杜绝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行为。

《通知》要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规定,重点针对所属机构及从业人员销售资质、产品准入、业务隔离、备案管理、分类处置等内容,梳理检查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机制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总公司要切实按照监管要求,自上而下督促层层建立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管控制度,落实管控责任。

同时,在全面自查方面,银保监会要求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深入开展自查,以省分公司为单位,针对重点人员全面排查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问题。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向当地银保监局书面报告自查情况。

此外,该《通知》还要求,各银保监局要加强对辖区内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行为的监管,对落实监管要求不到位、自查走过场的机构,要列为现场检查对象;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等。

记者了解到,该《通知》发布的背景是,近期个别保险公司违反了《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要求,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形成风险事件,暴露出保险机构在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管理、从业人员管控以及风险处置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银保监会表示,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是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对保险行业诚信形象和社会稳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为避免产生上述不良影响,原保监会早于2014年11月便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对保险从业人员关于进行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销的售资格和业务规范方面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集中力量排查风险,做好规范和处置工作。

2018年4月,银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防范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提示》指出,一些保险从业人员假借介绍保险产品名义,向消费者推销P2P等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本高收益”引诱消费者出资购买,有的甚至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以此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核实资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细读合同,确认产品属性;理性消费,不受“保本高收益”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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