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谎称4月全行业涨价 保险“炒停”、“宣传误导”乱象犹存

出处: 作者:孟凡霞 李皓洁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4-07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皓洁)尽管银保监会每年都会针对营销乱象进行监管以及发布风险提示,不过类似现象依旧难以杜绝。4月7日,有消费者王女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在其联系多家保险公司营销员咨询保险产品时,仍有营销员进行“宣传误导”以及“炒停”等方式来诱导其购买产品,更有营销员表示4月迎来全行业涨价以此督促其赶紧投保。

王女士向记者展示与多家保险公司营销员的聊天内容,其中存在营销员对行业政策进行虚假宣传的现象。例如有营销员发微信称,“4月全保险行业将迎来涨价,涨价的钱可以多交几年的保费,关键是病种也会减少,真的非常不划算。”以此来劝该客户尽快购买保险。

对此,资深行业人士于文博表示,“未来监管方面日趋严格,但费率的调整目前尚无统一要求。”而该宣传误导案例并非新鲜,银保监监会曾于去年11月发布《以案说险: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分析》的风险提示,其中提醒消费者谨防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例如包括“监管机构已统一发文,今后保险费率要上调”等。

更有营销员蹭着近期“甲状腺癌是否剔除重疾险”的新闻热度,催促王女士抓紧投保,该营销员在微信中称“三月底甲状腺癌马上要转化为轻症,4月将不纳入重疾,这是一个机遇,请抓紧投保”。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咨询业内人士获得的解释称,甲状腺癌是否剔除重疾险行列还在讨论中并没有明确4月将出台新规,况且甲状腺癌治愈率高、花费仅在两三万元,消费者在选择重疾险产品时应更多考虑难治愈、花费较高的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

同时,也有保险营销人员利用“炒停”概念推销产品,一位营销员表示,“产品没两天就要停售了”,并承诺如果赶在停售前最后一天投保还有礼物赠送。而事实上,今年初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等营销套路。

随着互联网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不少营销员开始选择利用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展开营销,而针对自媒体营销方面的处罚也逐渐增多。例如,3月18日,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因某业务主管在微信群编发内容不实的保险营销宣传信息,公司及个人累计被罚1.5万元。2018年9月,民生人寿枣庄中心支公司因部分保险代理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不合规内容,存在欺骗投保人行为,加之其他三项违规累计被罚16.5万元。

根据银保监会此前披露的2018年保险投诉信息显示,人身保险销售纠纷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去年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纠纷投诉16976件,占人身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42.63%。主要反映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未明确告知保险期限和不按期交费的后果、未充分告知解约损失和满期给付年限、虚假宣传等问题。

有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目前佣金制度一定程度上促使销售误导行为产生。营销员卖一张保单才能获得相应的报酬,连续两三个月内不开新单将停发续期佣金,为了生存,他们难免会有急功近利的心理,销售误导也在所难免。另外,有业内人士表示,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是高于银行等金融产品,但是,按照现行《保险法》(2015版),取消了保险类从业人员由监管考试发证制度,由此下调保险销售从业资格条件,有的销售误导纠纷的发生根源在于保险销售人员对保险产品本身并没有详细了解。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