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胡晓钰)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消息,《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从2月18日起,在该网站公示7天。公示通知显示,市民可到网上查询《导则》相关内容,并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建言献策。
据了解,该《导则》从技术上规范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在风貌保护与更新中的“宜”与“忌”,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老城内的33片历史文化街区,包括南长街、北长街、什刹海、大栅栏、鲜鱼口等区域,总面积20.6平方公里,占老城总面积62.6平方公里的33%,占核心区92.5平方公里的22%。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导则》编制的目的:“街区不是‘文物’,它是活的、动态的,有更新和改造的需求。没有专业的技术导则来规范和引导,就会出现过度粉饰、风格不一、私搭乱建等现象,破坏老城的原有风格和韵味。”该负责人指出,本质上这是一个技术性导则,主要强调规划设计以及建设过程中要尊重历史,注意保留历史文化街区特色,让居民生活更方便更舒适。“也就是说,通过《导则》的规范,最终要让胡同生活精致起来,为当地居民留住‘乡愁’,让人们感受到北京的古都魅力。”
内容上看,《导则》分为“街区整体风貌保护”、“建筑风貌保护、控制与设计”、“街巷空间及附属设施”三个层次进行风貌保护和控制,并按类别归纳了10项“保护要素”和10项“整治要素”。
在“整治要素”中,重点关注街区改善、更新工作中的风貌控制。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景观设施、公共艺术等多方面均被纳入考量范畴。“保护要素”中,侧重于强调街区内各类有保护价值的元素,特别是街区天际线、整体形态特征和色彩基调、景观视廊和街道对景等整体风貌方面的元素。
值得关注的是,《导则》还将街区功能、人口构成和社区结构、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非物质要素系统纳入了“保护要素”的范围。
北京市社科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望舒指出:“《导则》是一则质量效益型风貌保护的科学案例,科学之处在于,是正向目录与负面清单的结合,为城建项目的审核验收提供了标准。例如在四合院外观方面,《导则》内容提出对苏式彩画的限制,是对于历史文化的还原。同时,《导则》的定位是指导性的,而非指令性的,能有效回避‘一刀切’问题。这给城市建设提供了一个比较全面、专业的大框架,在共性基础上,也给文化特色的发展留下了空间。”
北京设计学会副秘书长邱冀重在肯定《导则》价值的同时,也建议增加“留白”区域,“让更多动态的、新生的创意内容融合到街区当中,提升整个街区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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