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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型养老险经营主体再扩容 第四批机构名单出炉

出处: 作者:崔启斌 实习记者 李皓洁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1-08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实习记者 李皓洁)自2018年5月起试点推广的税延型养老险业务正在进一步推广,经营主体也在扩容。1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光大永明人寿获批经营税延型养老险资格,成为第四批唯一入围的保险公司。至此,经营税延型养老险的保险公司增至20家。

据了解,银保监会对光大永明人寿报送的开展税延型养老险的业务报告进行了核对,确认其符合《管理办法》中所列经营要求,并将光大永明人寿作为第四批经营税延型养老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进行公示。

针对此次批复,光大永明人寿表示,目前,公司在产品、系统、投资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待产品上报银保监会批复后即可销售。

光大永明人寿官方表示,公司在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上,除了常规的与企事业单位合作进行业务推广外,还将通过微信、合作伙伴在线平台等多种方式、多个渠道进行销售,确保该业务从B端客户拓展至C端客户。此外,光大永明人寿还将充分发挥股东优势,优先向在上海、苏州工业园区的集团内企业、股东单位提供税延型养老险专业服务。

关于税延型养老险在国内酝酿已近十年,2018年4月12日,这一制度终于落地,在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中表示,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截至目前,银保监会已公布四批经营税延型养老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共计20家保险公司入围,分别是首批的中国人寿、太平洋寿险、平安养老、新华保险、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等12家险企,第二批的人保寿险、民生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和东吴人寿等4家险企,第三批的建信人寿、恒安标准人寿、交银康联人寿等3家险企,以及此次批复的光大永明人寿。

在试点阶段,不少获得资质的保险公司开始积极布局。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超过60款产品已投放市场。例如,平安养老险公司依托平安集团优势,将通过企业和团体渠道进行线上线下销售;太平洋寿险联合蚂蚁金服保险平台推出系列产品;泰康保险发布三类四款税延养老年金产品,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腾讯理财通、新浪金融,以及六家在沪企业签订了税延型养老险合作意向书。

税延型养老险一方面给险企带来保费收入,另一方面也需要险企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2018年7月6日,银保监会印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对税延型养老险资金运用在投资范围和比例、投资能力、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申万宏源发布报告显示,未来税延养老险带来的千亿增量保费,按照多种假设,预计每年将会带来600亿元-2500亿元增量保费,其中10%左右比例资金将进入权益类市场。

对于税延型养老险带来的影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保险试点可以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增加养老资产、改善养老金体系存在的结构失衡、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压力以及弥补企业年金发展的不足,对于完善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2018年11月就有报道称,人社部、财政部正会同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单位,就深化养老保障第三支柱进行研究设计,2019年5月起税延养老险制度有望由试点转向常规化开展。

“不过,在目前的试点地区,税延型养老险的推广效果还不太明显,主要原因是目前税收优惠的力度太小。”朱俊生指出,目前每个月的税前扣除的最高额度是1000元,一年是12000元,额度偏低,加之将来领取养老金还需缴纳7.5%的税费,可能对月薪超过2万元的居民更有吸引力,从该政策当中获益的人数较少,建议在未来能对限额做一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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