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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在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出处: 作者: 崔启斌 吴限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1-02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吴限)1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发布公告称,为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日前,外管局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市和浙江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贸易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

具体来看,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同时,贸易外汇收入无需经过待核查账户,试点企业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另外,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手续,超期限退汇及非原路退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此外,简化进口报关核验,银行能确认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不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

外管局表示,将根据试点情况,继续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对于开展这一试点,恒丰银行战略研究部研究员王丽娟认为,从企业角度来看,可以进一步便利企业货物贸易项下的外汇收支行为,提升贸易的便利化水平。以试点企业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为例,一方面缩短了企业的收汇流程和时间,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企业更好地选择结汇时机,避免汇率损失。从更高层面来看,这一试点也是我国积极实行主动开放政策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助于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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