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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

出处: 作者: 网编:王巍 2018-12-05

12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定期确定需开展债务处置的“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名单并及时通报相关金融机构和其他债权人。原则上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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