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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决定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

出处: 作者:肖涌刚 网编:陶凤 2018-11-28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肖涌刚)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全国营商环境迎来积极改善,11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办理破产等方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逐步在全国推开,推动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

具体而言,会议提出,下一步,要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重要举措,瞄准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力推改革、促开放,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公正监管,制止乱收费乱检查等,避免对企业自主经营的不当干扰,不断缩小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差距,使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迸发。

同时,要加快把一些地方已经见效、便利企业的做法推向全国。尤其要在精简事项、简化流程、降低费用等方面加大力度。建立企业参与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的工作机制,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早在1月3日举行国常会就指出,要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逐步在全国推行。到今年6月末,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要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包括引入第三方评估。

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现场会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国家发改委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国际可比的指标体系,并在22个城市进行了试评价。据悉,试评价的指标体系完整吸收、整体借鉴世界银行12个指标,剔除了与国情明显不符的内容,叠加符合中国国情的评价指标,总共23个。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巡视员郝雅风此前透露,从时间安排上,2018年底前,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在2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2019年,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部分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2020年,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世界银行10月31日发布《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的排名已从去年的第78位跃升至今年的第46位,提升32位,首次进入世界前50。

世界银行中国局局长郝福满表示,中国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大步向前,体现出中国政府对培育创新和私营企业的高度重视。世界银行驻华代表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中国在“开办企业”和“获得电力”两个领域共取消了3项程序,如今开办企业只需要9天,与经合组织(OECD)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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