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未按要求回复问询函 印纪传媒收警示函

出处: 作者:崔启斌 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8-11-05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高萍)11月5日晚间,印纪传媒(002143)披露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因存在未按要求回复问询函等违规行为,印纪传媒遭四川证监局警示。

四川证监局表示,印纪传媒存在未按要求回复监管部门问询函以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财务附注披露错误的问题。其中, 四川证监局于9月20日向公司下发《关于对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要求印纪传媒收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即最迟于9月27日前报送问询函答复书面材料。但公司一再拖延,迟至10月29日才就问询事项进行答复。

另外,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应收账款中7-12月账龄应收账款余额为13.29亿元,计提坏账准备列示为4159.63万元”,经计算,实际按5%计提应列示为6643.98万元,属于披露错误。

四川证监局称,印纪传媒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五十七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吴冰作为印纪传媒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吴冰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