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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中兵红箭遭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

出处: 作者:崔启斌 马换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8-11-01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兵红箭(000519)于11月1日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湖南证监局对中兵红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经湖南证监局查明,中兵红箭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核算销售收入,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2015年12月,中兵红箭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罗源县某刀具厂等四个客户的相关经济业务确认为销售收入,并于2016年冲回。中南钻石将应属于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河南省某磨具公司销售退回冲减2016年度收入而未冲减2015年度收入。

上述行为导致中兵红箭2015年度虚增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

此外,中兵红箭未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经湖南证监局调查,2014至2015年中南钻石少计提坏账准备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多计提555.99万元,导致中兵红箭2014年至2015年虚增利润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555.99万元。

综上,中南钻石作为中兵红箭的全资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后导致中兵红箭2014、2015年度分别虚增利润93.7万元、2730.89万元;2016年度虚减利润 555.99 万元。分别占当年度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为0.2%、8.95%、3.52%。中兵红箭上述年度的财务报告,存在虚假披露。

时任中兵红箭董事长隋建辉作为对外披露财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时任中兵红箭总经理兼董事、中南钻石总经理李玉顺负责公司的全面生产经营,时任中兵红箭财务总监兼董事、中南钻石总会计师申兴良分管财务相关工作,三人均在中兵红箭 2015年年度报告上签字,应当对 2015 年度中兵红箭披露虚假财务信息承担直接责任,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湖南证监局认为,中兵红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中兵红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隋建辉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玉顺、申兴良、王建文、郭慧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牛建伟、卢灿华、温振祥、韩赤风、李志宏、郑锦桥、王霞、周子平、刘善跃、文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据悉,中兵红箭主要业务包括大口径炮弹、火箭弹、导弹、子弹药等在内的智能弹药产品的研发制造业务,以及超硬材料、内燃机配件、改装车、专用车、车底盘结构件及其他配件系列产品等民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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