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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鸿孜欲溢价逾7成接盘 宏达新材控制权拟变更

出处: 作者:记者 崔启斌 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8-10-31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高萍)宏达新材(002211)10月31日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与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上海鸿孜,实控人将变更为杨鑫。数据显示,上海鸿孜拟以8元/股受让公司部分股份,较10月31日宏达新材收盘价4.62元/股溢价约73%。

公告显示,宏达新材于10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伦投资”)的通知,伟伦投资与上海鸿孜当日共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鸿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伟伦投资所持有的约1.22亿股公司股份,转让价格为8元/股。该事项将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等事宜。据悉,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中尚有6000万股存在质押,交易双方已对解除质押事宜在协议中作出了相关约定。

实际上,这并非是伟伦投资与上海鸿孜首次协商股权转让事项。据了解,6月26日,伟伦投资曾与上海鸿孜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约定上海鸿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伟伦投资所持有的1.1亿股公司股份,股份转让价格为10元/股。

不难看出,本次交易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对应的标的股份数量及转让价格均有变化。宏达新材称,主要原因系《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签订后资本市场环境出现了一定变化,交易双方基于进一步协商予以调整确定了最终的股份转让数量及价格。

数据显示,此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交割后,上海鸿孜将持有宏达新材约1.22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8.232795%),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上海鸿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上海鸿孜的实际控制人杨鑫。

宏达新材称,截至公告日,上海鸿孜无针对公司或其子公司已有资产、负债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但是,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如果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筹划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届时,上海鸿孜将按照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上海鸿孜成立于2015年10月28日,经营范围包括电子、通讯产品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等。宏达新材主营业务则为生产高温硅橡胶材料,客户对象为生产硅橡胶制品的国内外客户。今年前三季度宏达新材实现的归属净利润约为1463.5万元,同比下滑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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