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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违规 中南建设收警示函

出处: 作者:记者 崔启斌 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8-08-22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高萍)8月22日晚间,中南建设(000961)发布公告称,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南建设于2017年11月11日与深圳市和润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和润达”)签署协议,将公司所持中南(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南”)47%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和润达。该笔股权转让中,中南建设获得股权转让收益37726万元,持有的剩余18%深圳中南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产生投资收益12374万元,共计实现投资收益50100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实现净利润37357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91.62%,公司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中南建设对该事项在2017 年年报中进行了披露,并于2018年6月7日进行补充披露,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中南建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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