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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议案遭一名董事反对 大连圣亚收上交所问询函

出处: 作者:记者 崔启斌 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8-08-22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高萍)8月22日晚间,大连圣亚(600593)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等议案遭到一名董事反对。上交所就该事项向大连圣亚“闪电”下发了问询函。

公告显示,8月21日,大连圣亚第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营口项目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凤仪传媒集团合作发起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等六项议案。不过,董事于国红对上述两项议案表示反对意见。

其中,对于《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营口项目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出反对票的原因,于国红提出了5点意见。诸如,“营口公司为圣亚与营口天沐(营口泰珑悦酒店)的合资公司,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80%和20%,本次融资安排中,圣亚除了股权质押担保,还需为营口公司的全部6亿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而营口天沐(营口泰珑悦酒店)仅对本次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未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双方股东责、权、利不对等。”另外,于国红表示,“营口项目缺少2018年度最新可研报告,对营口鲅鱼圈地区的旅游消费市场分析不严谨,对项目预期经营成果的判断缺乏支撑,对营口项目的市场风险判断和防范缺少足够应对措施,整体来看,对营口项目的6亿元巨额投资风险很大。”此外,于国红认为“大连圣亚最新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季度,公司总资产12.39亿元,总负债6.07亿元,公司市值约30.8亿元,而营口项目共分三期建设,其中按2016年物价水平测算的一期项目总投资就达7.8亿元以上,且项目投资回收期过长,达到9年10个月,与项目贷款融资期限严重不匹配,一旦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发生不良事件从而影响项目的收入获得与贷款偿还,则该项目的债务压力将对上市公司产生巨大风险隐患。因此,以目前上市公司的资产现状和收入现状,无法承担营口项目投资失败的风险。”

8月22日晚间,上交所就上述事项向大连圣亚下发问询函。在问询函中,上交所就关于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平性、营口项目的建设安排、营口项目的后续安排、项目开发对上市公司现金流的影响等相关问题要求大连圣亚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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