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金龙机电控股股东可能进入破产程序

出处: 作者: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8-08-02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金龙机电(300032)8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建行乐清支行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于7月27日向乐清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进行破产清算。若金龙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则可能导致公司实控权发生变更。

金龙机电表示,公司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前期出现债务危机,金龙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努力化解金龙集团面临的债务风险,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融资、出售金龙集团旗下相关资产、股权转让或公司控制权转让等。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金龙集团与建行乐清支行陆续签订了六份《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金龙集团合计向建行乐清支行借款1.73亿元。

由于金龙集团出现债务风险,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建行乐清支行将上述借款提前到期,提前到期日为2018年7月20日。金龙集团在贷款到期后,不能偿还上述借款本金1.73亿元及部分利息,故建行乐清支行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于2018年7月27日向乐清市人民法院申请对金龙集团进行破产清算。

金龙机电指出,建行乐清支行本次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出对金龙集团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尚未得到乐清市人民法院的正式裁定。金龙集团是否将进入破产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另外,截止公告披露日,金龙集团共持有公司约2.81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99%,倘若金龙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