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与*ST康达(000048)之间的斗争持续。7月18日晚间,*ST康达披露公告称,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京基集团送达的关于提请免去罗爱华公司董事职务等议案。不过,该等议案遭到*ST康达监事会否决。
具体来看,7月16日,*ST康达监事会收到股东京基集团送达的关于要求在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三项临时提案。分别为《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罗爱华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占爱民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其中,对于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ST康达监事会表示,京基集团在5月28日提交书面提案,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事务所之后,又于7月16日再次提交书面提案,提议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ST康达认为京基集团的该等行为实质上是故意扰乱公司年报的正常审计及披露工作,若无京基集团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这一涉及公司日常运营的基本事项进行干扰,公司年报早已按期披露,不至于出现公司目前面临最终可能退市的风险。最后,*ST康达监事会认为,该议案不应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另外,关于剩余两项议案,*ST康达监事会表示,公司第九届董事罗爱华、第九届监事占爱民是刚刚经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合法当选的董事、监事。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任董事罗爱华女士履行了作为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未被任何司法机关认定违反董事职责或义务;公司现任监事占爱民先生履行了作为监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等。因此,该两项议案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ST康达监事会认为,京基集团提交的临时提案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不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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