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7月1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证监会例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部署2018年专项执法行动的第三批案件,集中查处9家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报,案件查办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高莉指出,证监会在严肃查处未披露年报的同时,还将加大对其背后隐藏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披露信息。
截至今年4月30日,共有9家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高莉表示,从上市公司披露的原因情况看,有的是因为难以确定审计机构,有的是因为无法按期出具审计报告,有的是因为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监管部门已经掌握的相关线索显示,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背后,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风险内控制度流于形式、高级管理人员不勤勉尽责密切相关,可能隐藏着重大事项未披露、大额资金占用、财务舞弊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高莉指出,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的核心内容,是投资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理性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最基本的法定义务,对维护证券市场公开透明的秩序,保护投资者信心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报送、披露年度报告的期限、内容和格式均有明确要求。上市公司不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是对证券市场法律规则严肃性的严重藐视,是对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破坏,也是对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严重损害。
下一步,证监会将在严肃查处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大对其背后隐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上市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