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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IPO首发申请被否 募投项目合理性引关注

出处: 作者:记者 刘凤茹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8-07-10

北京商报记者 刘凤茹)7月10日,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迎来上市大考,不过国安达并未能达成上市的夙愿。7月10日晚间,据证监会官网披露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9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国安达首发申请被否。值得一提的是,发审委对公司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产能利用率低扩产的行为等问题进行问询。

国安达主要从事自动灭火装置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与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等。财务数据显示,2015年—2017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24亿元、1.69亿元和1.92亿元,对应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约为2226.75万元、4385.97万元和4644.39万元。

招股书显示,国安达的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在2015年—2017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983.49万元、7177.37万元和7777.64万元,期间该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为34.64%、53.83%和56.98%。国安达拟在上市后募集资金约3.07亿元,用于新能源客车自动灭火装置扩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国安达在招股书中称,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大幅增加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的产量,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消防领域的地位。对此,发审委要求公司说明扩产的原因及合理性,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

同时,国安达实际控制人之妹洪梅香控制几家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与公司存在部分供应商、客户重叠情况。发审委要求国安达说明与洪梅香控制的关联企业产品和服务是否存在可替代性或潜在竞争关系、是否存在承担、垫付费用,或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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