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信披违规 *ST创兴第一大股东收警示函

出处: 作者:记者 崔启斌 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8-07-09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高萍)因存在信披违规情形,7月9日晚间,*ST创兴(600193)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汇兴投资”)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据悉,百汇兴投资作为*ST创兴第一大股东,于2016年8月15日将持有的*ST创兴4000万股股份予以质押,占*ST创兴总股本的9.4%,百汇兴投资未及时将上述股份质押的信息告知*ST创兴,导致*ST创兴于2016年8月23日才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披露。2017年4月26日、2017年12月13日、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2日、2018年5月4日,百汇兴投资分别将持有的*ST创兴93.46万股、1000万股、700万股、300万股、160.6万股股份予以补充质押,补充质押股份合计占*ST创兴总股本的 5.3%,百汇兴投资未及时将上述补充质押股份的信息告知*ST创兴,导致*ST创兴于2018年6月5日才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披露。

上海证监局表示,百汇兴投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按照规定,对百汇兴投资予以警示。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