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7月8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参与A股交易范围进一步放开,证监会就相关账户管理制度修改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消息。此次主要是放开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等两类人员在境内开立A股证券账户。
据了解,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上报了《关于进一步放开外国人A股证券账户开立政策的请示》,已获国务院原则同意。证监会7月8日就《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指出,按照稳妥有序、逐步推进的对外开放工作原则,此次主要是放开两类人员在境内开立A股证券账户,一是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二是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为此,拟对现行有关规定作专门修改,一是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原有规定的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等投资者范围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作为投资者类别之一,并规定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证监会批准。二是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即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也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并可按此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证监会表示,对A股证券账户开立制度规定的修改完善,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际需要出发,总结以往证券账户开立制度工作成果,并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做法,统筹考虑研究拟定的一项长远性、基础性制度建设举措。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研究完善上述规章的修改决定草案,按程序发布施行。作为此次扩大开放的配套制度安排,相关部门也将从税收制度、外汇管理等方面给予专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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