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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证实为虚开 渝三峡A收深交所关注函

出处: 作者:马换换 网编:董亮 2018-07-06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7月6日晚间,渝三峡A(000565)披露公告称,因公司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三峡化工”)取得的、已认证抵扣的、由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证实为虚开,公司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

据悉,在6月29日渝三峡A披露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渝三峡化工于6月27日收到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主要内容为“渝三峡化工取得的、已认证抵扣的、由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证实为虚开,所涉及发票132份,金额1.31亿元,按照相关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涉及具体事宜联系稽查局。”

对此,深交所表示,渝三峡A披露的公告显示,涉及发票的取得时间集中在2016年,要求渝三峡A说明上述事项是否涉及会计差错更正,是否需要对以前年度收入和利润进行调整,是否存在虚增收入的情形。另外,深交所指出,渝三峡A2018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营业收入1.51 亿元,同比下降 83.94%,归母净利润1107.49万元,同比下降34.95%,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渝三峡化工化工贸易业务大幅减少所致。对此,深交所要求渝三峡A评估此次重大事项可能导致的行政处罚情形以及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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