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6月22日晚间,西部黄金(601069)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犁公司”)在发生的“11·18”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当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漏洞,伊犁公司收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伊犁公司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在发生的“11·18”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当中,伊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漏洞,针对企业职工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未起到应有的作用,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措施不严格,职工违章操作未能及时发现、未能及时制止,导致1人死亡。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三条相关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伊犁公司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伊犁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而西部黄金主营业务为黄金采选及冶炼,同时从事铁矿采选以及铬矿石的开采,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黄金、铁精粉及铬矿石,其中黄金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和最主要收入来源。财务数据显示,在今年一季度西部黄金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1849万元,同比下降1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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