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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CDR反馈意见出炉 证监会提84问

出处: 作者:高萍 网编:董亮 2018-06-15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 高萍)6月14日晚间,根据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关于小米集团(以下简称“小米”)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正式出炉。在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涵盖了84个具体问题,涉及小米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小米治理、生态链企业情况、金融和类金融业务、股权激励、关联交易等关键内容。

具体来看,关于小米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引起了证监会的关注。证监会要求小米补充披露公司的云服务业务是否主要依托于金山云,近年来公司向金山云采购占全部对外云服务采购的占比情况,采购的定价机制,如何确保价格公允性等。公司与欢聚时代(YY)和猎豹移动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小米目前尚未取得游戏和在线阅读《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重点关注公司尚未获得部分互联网经营资质的合法合规性。要求小米补充披露尚未取得部分经营业务资质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文件确认,是否能够保持公司业务持续经营,是否有行政处罚风险或停业风险。

此外,在公司治理方面。证监会要求小米补充披露股东会、董事会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机制、实际运行情况,重大事项由董事会还是股东会决策。公司具有超级投票权的具体股东、持股情况、表决机制、A类普通股投票权具体表决事项、A类普通股高于B类普通股的特别权利,以及雷军拥有普通A股和B股持有情况,拥有投票权的大小及计算依据。

据了解,小米与金融相关的业务均已重组至小米金融,基于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小米拟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将小米金融作为独立运营主体逐步剥离。数据显示,小米向小米金融提供8.3亿元美元借款和2.99亿人民币借款。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小米提供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说明借款合同有关约定和条款是否损害公司运营和利益。

另外,小米金融包括保险经纪、小贷、保理、担保、互联网理财等多个细分业务,证监会要求小米进一步披露公司各项金融、类金融业务涉及的主体、经营范围、业务模式、开展情况、经营地域、业务规模、是否受到过处罚、近三年主要经营指标和财务指标及占发行人的比重。且要求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类金融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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