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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涉及*ST圣莱信披违法违规案

出处: 作者:高萍 网编:董亮 2018-06-08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6月8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包括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圣莱)信披违法违规案等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3宗案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2宗内幕交易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ST圣莱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预计2015年度净利润亦将为负,为防止被交易所特别处理,*ST圣莱寻求增加营业外收入,以便扭亏为盈。为此,*ST圣莱通过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和虚构财政补助的手段,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2000万元,虚增净利润1500万元,导致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表示,*ST圣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规定,依据规定,决定对*ST圣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于相关责任人员,证监会将另行依法处理。

2宗内幕交易案中,一是王良友、周某文系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山电力”)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良友控制使用“于某松”、“于某宇”和“闫某红”账户买入“文山电力”,获利约173万元;石朝辉系周某文表哥,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石朝辉与周某文存在通讯联络,并控制使用本人账户买入“文山电力”,亏损约10万元。王良友、石朝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王良友违法所得约173万元,并处以约348万元罚款;对石朝辉处以30万元罚款。二是李胤某某系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松德”)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汉腾与李胤某某存在联络接触,陈汉腾控制使用本人证券账户买入“智慧松德”13.41万股,获利约34.9万元。证监会表示,陈汉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规定,决定对陈汉腾没收违法所得约34.9万元,并处以约104.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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