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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金协会:不得暴力或软暴力催收

出处: 作者: 网编:崔启斌 2018-05-25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5月25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广州互金协会”)在官网发布《关于严禁“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称,会员单位及社会上有关企业不得采取辱骂恐吓、毁坏名誉、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暴力或软暴力催收。

据悉,广州互金协会从应依法经营、规范行为、加强管理,防范刑事风险等方面提醒会员单位及社会上有关企业,同时提出了7项具体要求。

具体看来,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而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不得在合同外另行收取费用。

不得签订“阴阳合同”、“空白合同”、“虚假合同”,合同原件必须给到借款人。不得通过制造银行走账流水,造成已向借款人交付全部借款金额的假象;不得将不合理的高息、罚息等通过制造银行流水及签订“连环合同”方式变造为新的贷款本金。

此外,广州互金协会强调,不得以不回短信、不接电话、财务没空等各种理由和方式有意造成借款人逾期,不得通过显失公平的高额“违约金”或“罚息”等进行获利,甚至作为主要获利手段。

不得通过车辆的抵/质押、房屋网签等手段,非法变卖、处置借款人车辆、房屋等,侵占借款人财物。

广州互金协会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应合理消费、理性借贷,不得恶意拖欠货款;确实需要借款的应该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如遭受不合理损害是,应当积极向有关监管机关或行业协会聚宝,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构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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