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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统一执法 反垄断职责并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出处: 作者:记者 邵蓝洁 网编:王巍 2018-03-14

北京商报讯(记者 邵蓝洁)3月13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三部委下属反垄断职能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统一并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此次机构改革前,根据国务院关于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部门职责分工,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织、协调、指导下,由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与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分别负责相应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商务部主要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审查,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工商总局主要负责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审查。比如,在反垄断法实施初期非常有名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的并购案就是商务部审查,两者之间的利乐软包装滥用支配地位由工商总局去审查。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目前商务部反垄断局按行业分为3个执法处,工商总局反垄断执法局按行业分为2个处,国家发改委反垄断执法局按行业分为2个处。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三部委实际的反垄断执法人员编制大概分别是12人、12人和16人(不含政策研究和行政管理等)。有竞争法研究者称,此次三大反垄断执法机构整合将带动反垄断机构重新设置,彻底整合各执法处和执法人员,形成更为高效的人才队伍建设。

自2008年8月1日颁行后,《反垄断法》已经实施了近十年时间,去年《反垄断法》进行修订时,就有学者猜测,作为反垄断立法中国特色的又一体现,中国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采取“分立”体制,有其历史缘由,属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之策。在新反垄断机构建立之后,应当及时完善对反垄断执法工作全流程各环节的监督机制,全面提高各执法环节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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