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天铁股份修订股票激励计划 剔除无风险套利

出处: 作者:彭梦飞 网编:马元月 2018-01-16

北京商报讯(记者 彭梦飞)1月16日,天铁股份(300587)发布公告称,公司1月15日召开董事会紧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议案》,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剔除了此前全面维护高管利益的表述。

据天铁股份公告,公司新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主要删除的内容为原《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三)其他情况中的“若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但解除限售时公司股价较草案公告时下跌幅度较大,继续实施当期激励计划丧失了预期的激励效果,为了消除业绩达标但公司股价下跌带来的负面影响,则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终止该期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以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这个被删除的内容如果获得通过并实行,就意味着这些被授予股票的人员将毫无投资风险,就算公司股票未来大幅下跌,他们至少也能让公司按照授予时的价格回购,并赚取一定的利息,属于保本的买卖。

与此同时,在保本的前提下,还将会有大幅度的收益,按照天铁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0万股,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4人,包括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授予价格为11.89元/股,天铁股份1月16日收盘的市场价格为22.9元/股。授予价格相对于目前的市场价格相当于折价了48.1%,如果这些高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迎来解除限售,公司股价不涨不跌,高管也浮盈48.1%。

当然每一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都有业绩考核标准,按照天铁股份激励计划方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标准为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第二个考核标准为,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第三个为,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则不低于45%。相比于折价约50%的授予价格来说,这个业绩考核标准并不高。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市公司不应该一味地只考虑高管的利益,同时也应该考虑到股东们的利益,不然就会像天铁股份这样临时紧急召开董事会审议修订方案。因为按照天铁股份《公司章程》的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为不少于会议召开前五天,但是此次1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则是当天。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