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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避免伪PPP项目风险向投资人传染

出处: 作者:刘双霞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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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双霞)PPP项目融资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不少风险。11月2日,央行金融市场信贷一处处长曾辉在“2017第三届中国PPP融资论坛”圆桌论坛“PPP资产证券化”上表示,要严格筛选运作规范权属清晰的项目,避免伪PPP项目风险向投资人传染。 

据了解,PPP项目是指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数据显示,我国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PPP市场。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11月1日在第三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介绍,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已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达6778个,总投资约10.1万亿元,其中已落地项目2388个,投资额约4.1万亿元。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在PPP改革实践中,一些地方对新发展理念贯彻不到位,特别是把PPP模式简单作为政府的一种投融资手段,产生了风险分配不合理、明股实债、政府变相兜底,重建设轻运营、绩效考核不完善,社会资本融资杠杆倍数过高等泛化异化问题,积累了一些隐性风险。对此,我们应高度警觉并要切实加以解决。”史耀斌提醒称。

事实上,在PPP项目融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风险。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现在有不少网贷平台在对接PPP项目,如一家“元立方金服”的平台显示“市政PPP项目融资“”世界500强太平洋建设集团提供担保”。此外,市场投资者对PPP项目不熟悉,有网贷平台宣传伪PPP项目。北京商报记者关注到此前涉嫌非法集资的华赢凯来就宣称项目为PPP项目。华赢凯来的控制人白志明通过成立各种皮包公司,把华赢凯来包装成集团公司,通过各种渠道打造出所谓和政府合作的PPP项目,再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集资。今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发布消息称,华赢凯来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中心主任黄志龙表示,识别PPP项目的真实性,是要看PPP的项目是否符合三个条件:一是PPP全称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因此PPP项目必须有政府资金的参与;二是PPP项目必须有稳定的现金流,这样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三是当前大多数PPP项目都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入库项目,两个部门都建立了PPP项目库,只有入库项目才能保证项目的真实性。

对于PPP项目的监管,史耀斌表示,要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进行融资,坚决剔除不规范项目。同时,出台PPP税收政策,制定金融支持政策,完善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

曾辉指出,PPP项目大多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我国传统的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难以满足其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应当根据PPP项目实际特点,探索符合PPP项目融资需求特征的方式和产品,提供覆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

黄志龙认为,金融支持PPP项目的关键,是如何筹集社会资金,参与PPP项目的建设。特别是吸引大量的社会零散资金甚至是个人资金,必须通过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工具,普通投资者才能参与。因此,如何打通普通投资者与PPP项目的投资通道,监管部门要创造政策调节,金融机构要创新产品涉及,做好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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