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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鼓励公办养老院交民资运营

出处: 作者:记者 蒋梦惟 张畅 网编:王巍 2017-08-22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8月21日,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PPP项目,并提出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领域的主体。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鼓励政府将现有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资本方运营管理。

具体来看,《实施意见》提出,养老服务PPP项目要重点立足保障型基本养老服务和改善型中端养老服务。在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方面,鼓励政府将现有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资本方运营管理;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所属的度假村、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等,通过PPP模式转型为养老机构。

与此同时,《实施意见》还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城乡社区内建设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精神文化生活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支持政府将所辖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打包,通过PPP模式交由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或运营,实现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统一标准、统一运营。

在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各级财政、民政、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合作,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综合项目实施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所需政府投入等因素,论证筛选出适宜采用PPP模式运作的养老服务项目,做好项目储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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