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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皇台再背2000万负债

出处: 作者:记者 刘一博 武媛媛 网编:张兰 2017-08-01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一博 武媛媛)因证券虚假陈述,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皇台”)被判赔偿10名自然人投资者超2000万元。8月1日,甘肃皇台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于7月31日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10名自然人投资者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要求被告甘肃皇台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合计约2293万元;合计案件受理费用约17万元。

公告显示,原告10名自然人投资者作为投资者,因被告甘肃皇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受到损失,被告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原告赔偿。且原告购买证券的时间在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甘肃皇台指出,根据一审判决书,案件受理费17万元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赔偿款2293万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共计影响公司当期损益2310万元。本判决结果将导致本公司2017年半年报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如果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净资产或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再次被实施*ST特别处理。

据了解,甘肃皇台近期因未按约偿还到期债务400万元,收到执行书时已经表示该公司资金链存在问题。时隔仅半月后再背2310万元债务,对甘肃皇台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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