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公募基金参与港股通投资新规发酵 广发两只沪港深主题基金率先修改基金合同

出处: 作者: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7-06-30

img_400363500570454549307d

北京商报讯(记者 闫瑾 王晗)公募基金参与港股通投资的新规在业内持续发酵。6月30日 ,广发基金旗下“新机遇”、“新机遇”两只沪港深股票型基金发布基金合同修改公告。北京商 报记者注意到,基金合同中新增“基金名称仅表明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 并非必然投资港股;本基金对港股标的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投资策略的需要进 行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同时,公告还提示了若基金资产投资港股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告称,若基金投资于港股 市场,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 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 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 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