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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国有五大行等11家企业可灵活发行外债

出处: 作者:岳品瑜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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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公告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国有银行,中国人寿、中国华融、中国信达等3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华为公司共11家企业作为2017年度外债规模管理改革第一批试点企业。

上述试点企业在年度外债规模内可灵活把握发债时机,自主选择发债时间和发债批次,境内外统筹使用外债资金,降低借款成本,提高发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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