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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直指体育设施投资主体单一

社会资本建设健身中心 最高可获总额8成补助

出处: 作者:林子 网编:蒋梦惟 2017-01-22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林子)近年来,我国公共体育产业发展迅速,但问题也接踵而至。1月2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目前我国社会力量调动不足,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投资主体单一,建设管理理念相对落后,专业运营管理人才比较缺乏。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将给予符合标准的全民健身中心给予总投资额80%的补助。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全民健身中心主要由事业单位管理,运营模式比较传统,交由民间资本运作后,盈利的空间将进一步提升。

在具体补助标准方面,《通知》指出,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对采用 PPP、公建民营等方式建设的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予以补助,对于建设规模为2000m2—4000m2 之间的全民健身中心,原则上,按照平均总投资 600 万元测算,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西部、中部、东部地区按平均总投资的 80%、60%、30%予以补助。对低于平均总投资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原则上给予上述相应比例补助;对高于平均总投资的项目,超出部分投资请各地自行配套解决。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提出了自己的困惑,称目前业界对全民健身中心的定义尚未完全明晰,对于健身房是否需要被纳入全民健身中心,享受30%-80%的补贴优惠。对此,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林显鹏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根据《通知》来看,文中所指的全民健身中心一般是指能够开展球类、武术、体操、游泳等单项或多项体育健身活动的场馆,它们有的是专门建造的社区体育中心,有的是由原本的体育场馆改造开放而成。

林显鹏称,目前我国全民健身中心主要由政府财政投资建设,部分会交由事业单位运营,投资主体比较单一,管理模式相对落后,因此即使针对部分运动项目收取一定费用,也可能存在经营不佳的情况。“如果能引民间资本投资全民健身中心,管理、宣传、运营模式都可能会改变,公共体育的存量将被进一步盘活”,林显鹏说。

对于经营状况,有业内人士进一步表示称,我国部分大型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中心维护成本较高,容易出现亏损,这也是民间资本望而却步的原因之一。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李爱庆曾公开表示,“鸟巢”每年的水电气热费、维护费和固定资产折旧费每年近2亿元。这意味着如果无法吸引大量活动或健身群众,全民健身中心仍存亏本风险。

实际上,近年来,PPP模式在我国得到大力支持,早在2015年12月,财政部就发布了《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对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给予300万元-800万元不等的奖金。此后,浙江、山东、江苏等各省也出台了地方性的奖补政策。不过也有专家指出,PPP项目落地的难点还包括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除了给予奖补政策之外,上述问题的配套政策亟须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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