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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掷12亿购买理财产品 秋林集团遭监管层问询

出处: 作者:记者 马元月 实习记者 刘凤茹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6-12-28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实习记者 刘凤茹)对于秋林集团(600891)来说,近日可谓是多事之秋,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前不久因违规行为引发监管层的关注,近日又因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遭监管层问询。

12月27日,秋林集团发布购买理财产品实施公告,12月28日,上交所便火速下发问询函,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追问。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委托理财的信托产品投向,并具体说明相关融资主体、项目基本情况,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

公告显示,秋林集团于2016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将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13.7亿元适时投资银行等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券商资管计划、银行委托贷款、基金、证券等产品。同时,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12月23日,秋林集团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秋林集团单一资金信托资金信托合同》,签订当日已交付7亿元委托资金,尚余5亿元委托资金也将于近日实施。

据了解,上述信托产品类型为新华信托自主管理的稳健型资管产品,期限自2016年12月23日至 2017年12月22日,该产品的资金规模达12亿元,预期收益6.3%/年。对于购买理财产品,秋林集团表示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与此同时,秋林集团还表示购买理财产品确保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不会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秋林集团以近半资产豪掷理财产品,是监管层重点关注的问题。秋林集团在2015年末期净资产为27.47亿元,而此次购买信托理财金额达12亿元,占比达44%。不过,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秋林集团的货币资金余额仅为1.26亿元。对此,上交所要求秋林集团明确说明上述12亿信托理财资金的来源构成,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模式,具体说明将大额资金用于信托理财对公司主业经营的影响。此外,上交所要求公司就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问题作出说明。

截至目前,针对监管层的问询函,秋林集团并未作出回复。此外,12月28日晚间,秋林集团公布购买理财产品有了新进展,公司于12月27日交付了上述剩余的5亿元委托资金,此次签订的《新华信托华晟系列·秋林集团单一资金信托资金信托合同》的资金交付全部结束。

实际上,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如今在A股上市公司中屡见不鲜。在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看来,一些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原因各异,无外乎理财产品收益高获利快等。一方面说明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容易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另外一方面来讲,也说明上市公司对其主业信心不大,同时也侧面说明某些上市公司经营性盈利艰难,短期内难以找到合适的投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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