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保监会拟设保证险承保上限 防风险聚集

出处: 作者:陈婷婷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6-12-22

20140716143831756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网贷平台兑付危机频频爆发,承保兑付保障的保险公司也频频中枪。近日,浙商财险因惠州侨兴集团旗下企业私募债券出现违约面临10亿元理赔金,这对一家小险企而言不堪重负。12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继今年1月保监会规范信用保证险后,近日又对于承保金额上限、产品开发细则在业内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保险公司对单个投保人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保监会于近日向各保监局和保险公司下发《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保险金额控制方面,拟对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设置保险金额。如保险公司应在内部管控制度中对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分别设定不同的累计最高承保金额。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的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投保人为自然人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为防范网贷平台风险聚集。事实上,保监会也在年中摸底排查险企承保信用保证险金额。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