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程维妙)12月9日,中行发布公告称,中钢集团债务重组签约仪式在中行总行大厦举行,作为中钢集团债委会主席行,中行、交行、国家开发银行、农行、进出口银行和浦发等六家银行与中钢集团正式签署《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与金融债权人债务重组框架协议》。
重组方案与此前市场流传的颇为相似,包括债务重组方案和业务重组方案两部分。债务重组方案采取“留债+可转债+有条件债转股”的模式,按回收风险对重组范围内金融债权划分层级,兼顾企业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设计差异化方案并分两阶段实施。
在第一阶段的安排中,对本息总额600多亿元的债权进行整体重组,分为留债和可转债两部分,其中可转债部分由中钢集团成立新的控股平台向金融债权人发行,可置换金融机构债权人非留债部分对应的债权,使中钢债务得以缓解。第二阶段,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转债持有人逐步行使转股权。同时,在国家相关部委的指导下,结合债委会要求,中钢集团配合债务重组方案形成业务重组方案,通过企业内部改革,业务有保有压,产业有进有退,重点发展其优势业务及产业,突出主业,构建可支持企业更好发展的新优势。
除了中钢的债权重组方案尘埃落定,最近两天,还有两家企业与银行签署了债转股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公告称,与山东黄金集团于12月9日签署了《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工商银行将与山东黄金集团开展总规模约100亿的债转股业务,用于降低山东黄金集团杠杆率。此外,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国资委三方8日共同签署了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以多种形式共同出资设立总规模约250亿元的“山西焦煤集团降本增效基金”和“山西焦煤集团转型发展基金”。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