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大型国企风险自担模式渐起 航运自保公司获批筹建

出处: 作者:陈婷婷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6-12-07

 

000-MeFaNsTnQBkC

北京商报讯(记者陈婷婷)继中石油和铁总相继成立专属自保公司后,航运领域也将迎来首家自保公司。12月7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的筹建获得保监会的批准。

据悉,中远航运自保公司将作为中远海运集团内部的保险机构,针对集团及旗下各成员单位的保险需求,承担集团内部运营风险管控与保险承保职能,可降低风险控制成本。 所谓自保公司,是指那些由其母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对象即被保险人为其母公司的保险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相比商业保险公司需要为股东谋求最大利益、以利润为导向的立场相比,自保公司由于多是母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协助母公司完成风险管理目标,是自保公司运营的首要目的。

网友评论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