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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通“通车”前夕 两部委再给两地股市资金流动“立规矩”

出处: 作者:董亮 程维妙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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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深港通已渐行渐近,11月22日,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举动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深港通即将“通车”的信号。同时,随着两地资本市场双向流通的资金量加大,通知也对账户开立、资金流入流出“立规矩”。

境内开立账户实行专用制

通知提到,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可根据《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后,开立人民币沪深证券交易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沪股通”及“深股通”相关业务资金往来。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因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无法从香港汇入“沪股通”及“深股通”结算资金的,可以从境内开户银行融入人民币资金用于资金结算。香港中央结算公司融入资金的额度不得超过当日“沪股通”及“深股通”结算所需资金规模,融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天。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可按有关规定在香港的银行开立“港股通”银行结算账户,专门用于“港股通”相关业务资金往来。

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关闭“港股通”银行结算账户及变更“港股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的,应当在30日内将相关讯息向央行及中证监备案。

央行表示,通知的发布,旨在顺利实施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规范相关资金流动。有关通知即日生效。

深港通“开枪”在即

业内人士认为,央行和证监会在此时点发布规范两地股市资金流动的通知,是在预示深港通开通在即。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深港通一直在做着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因此可以推断通知的发布与深港通的启动有关;前海开源基金董事总经理、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更是直言,监管层这一举动预示深港通的推出已指日可待,现在出台相关规定是为深港通的正式推出扫清障碍。

这一猜测不无根据。11月4日,深交所发布了一则公告,包括国信证券、国泰君安、招商证券在内的24家券商,成为首批可以正式开展深港通业务的券商。这则公告虽然没有提及深港通业务启动的具体时间,但它已传递了“无限接近深港通”这样的信息。

就在央行和证监会发布这则通知的同日,深港通交易所推介会在深交所举行,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在会议上进一步表示,深港通已“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等监管当局一声令下。李小加还透露,深港通有机会于年底前开放,可能是本月或12月的某个周一。

值得一提的是,在互联互通的机制中,除了深港通,还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即已经“两岁”的沪港通。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正式“通车”,内地的股民可以借助上海交易所的账户买入一些港股,而香港的股民可以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某些股票。

深港通被视为沪港通的“升级版”。虽然在每日额度上,深港通和沪港通现行标准一致,实行“深股通”每日额度130亿元,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105亿元人民币的政策,但深港通不再设置总额度3000亿元的限制,这为香港投资者购买更多的内地股票铺平了道路。

此外,深港通增加了400多只“标的股票”。沪港通开通后,香港股民可以买的内地股票有567只,深港通开通后,增加了313只深交所的股票可供香港的股民买卖。同时,内地股民可以买卖的港股增加了99只。此前沪港通开通后,港股的标的股是318只,今后一共是417只。综合来看,两地股民可以买卖的投票范围都将扩大。

规范跨境资金流通

央行与证监会22日联合发布通知的一大目的,还在于对跨境资金流通进行规范。

11月18日,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公布,证监会近期调查发现,唐某博等人涉嫌操纵沪股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同时还查实了唐某博等人涉嫌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其他5只内地股票,非法获利近2.5亿元的另一起操纵案件。

张晓军指出,唐某博等人正是利用在香港和内地开立的证券账户,内外配合,通过制造人为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参与交易,实施跨境操纵。此案也是沪港通开通两年来查处的首例跨境操纵市场案件。

还有人士担心,内地与香港的互联互通机制会否成为人民币外流的一个通道。对此,杨德龙表示,央行与证监会此次联合发文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两地股市的资金互通,通过对投资者开户等行为的限制,防止资金无序流出。李小加22日也提出,深港通只是投资工具,买卖股票后,资金不能留在当地投资,绝不可能成为资本流入流出的工具。此外,还有市场观察人士指出, 由于内地与香港市场不同,内地市场较倾向保护投资者,而香港市场相对开放,所以要加大监管的力度,保障投资者资金的安全。鲁政委表示,此次监管层对互联互通机制的规范,站在制度的角度来讲,可以看做是在此前沪港通制度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延伸。

北京商报记者 董亮 程维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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