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11月14日,保监会对外披露《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2016年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保监会消保局局长吕宙表示,要积极扩大诉调对接机制的覆盖范围,除前期试点地区继续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外,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扩展至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实现省会城市和纠纷化解需求、工作基础较好的地级市全覆盖。这意味着,保险诉调对接截至由前期试点已经扩大到全国范围。
吕宙介绍,2007年开始探索建立保险纠纷调节处理,2012年保监会与最高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包括试点通知内涵盖的26个省市,32个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全国共有166个地市建立的保险诉调对接机制,累计处理超过16万件诉调案。多年试点表明,在预防和化解保险纠纷方面,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借助快调解、快结案、快赔付的诉调对接机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此外,吕宙表示,新意见明确保险纠纷诉调对接的案件范围为保险纠纷以及其他与保险有关的民商纠纷,调解组织一般应当自接受委派或委托调节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节。
“从试点地区看,一般保险纠纷案件的调节完成的时间在20个工作日左右。下一步,消保局还将配套出台新意见的相关细则,针对案件复杂、未完成的案件可延长7日。”保监会消保局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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