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程维妙)11月9日晚间,中信银行在上交所发布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发行情况报告书。报告书显示,本次发行的对象包括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发行优先股总额不超过3.5亿股,发行规模不超过350亿元。
本次优先股每年派发一次现金股息,计息本金为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计息起始日为本次优先股的发行缴款截止日(即2016年10月26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
中信银行表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以提高本行一级资本充足率。
同日,中信银行还发布了《中信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概览》、《中信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备查文件》、《中信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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